外汇局严厉查处外汇违规行为 27件外汇违规案例被通报

  金融界网站7月25日讯 国家外汇管理局7月24日发布公告称,2018年以来,国家外汇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好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工作部署,在深化外汇管理改革开放、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同时,维护外汇市场健康良性秩序,针对银行、第三方支付机构、企业转口贸易等重点主体和业务开展专项检查,严厉打击各类外汇违法违规行为。上半年共查处外汇违规案件1354件,罚没款3.45亿元人民币,同比分别增长19.7%和59.5%。其中,查处金融机构违规案件455件,企业违规案件340件,个人违规案件559件。

  下一阶段,国家外汇管理局将继续深化外汇管理改革,推动金融市场开放,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保持外汇行政执法跨周期的稳定性、连续性和一致性,严厉打击虚假、欺骗性交易和非法套利等资金“脱实向虚”行为,严厉打击地下钱庄、非法外汇交易平台等违法违规活动,保持健康良性的外汇市场秩序,维护国家经济金融安全。

  7月2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还公布了2018年27件外汇违规案例通报。其中5家支付机构上榜,分别为支付宝、财付通、智付支付、首信易支付、盛付通。5家支付机构主要存在以下违规行为:

  1、超出核准范围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

  2、虚假物流信息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涉嫌逃汇。

  3、超出核准范围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且国际收支申报错误。

  4、未经备案程序为非居民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且未按规定报送异常风险报告等资料。

  5、违规办理跨境付款业务,且国际收支申报错误。

  6、通过系统自动设置办理分拆购付汇,涉嫌逃汇。

  案例12:中国银行莆田分行违规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案

  2016年1月至2017年4月,中国银行莆田分行为个人分拆办理售付汇和外币现钞提取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七条和第三十四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处以罚款70万元人民币。

  案例13: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市分行违规办理个人外汇业务案

  2017年10月至2018年1月,中国工商银行深圳分行未按规定审核境内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及资金性质办理个人结汇业务。

  该行上述行为违反《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第九条和第六条。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处以罚款43万元人民币。

  案例14: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逃汇案

  2016年1月至2017年10月,智付电子支付有限公司凭虚假物流信息办理跨境外汇支付业务,金额合计1558.8万美元。

  该行为违反《外汇管理条例》第十二条,构成逃汇行为,严重扰乱外汇市场秩序,性质恶劣。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处以罚款1530.8万元人民币。

  (内容援引自国家外汇管理局官网)

关键词阅读:外汇局 外汇违规

责任编辑:窦晓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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